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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: [八卦] 迷奸案艳照泄露 警员遭约谈媒体人成被告[1P] [打印本页]

作者: speshow123    时间: 2012-8-17 13:05     标题: 迷奸案艳照泄露 警员遭约谈媒体人成被告[1P]


     中新网8月17日电 据台湾《苹果日报》消息,迷奸案富少李宗瑞至今已逃亡16天,他迷奸女星、女模的偷拍不雅照也在网上流传。为避免受害人遭二度伤害,检方积极追查是谁外流不雅照,矛头指向当初承办李宗瑞性侵案的台北市刑大侦五队泄密,这两天有十多名队员遭内部调查约谈。此外,有两名记者及一名副总编辑,因刊登不雅照,昨被检方列为被告。
    富少李宗瑞(27岁,因妨害性自主遭通缉中),至今行踪不明,警署昨称尽速逮捕归案。检方项目小组另接获检举,指李宗瑞被通缉后,多次和母亲史锦秀联系,逃亡期间接受母亲金钱资助,昨晚以涉嫌藏匿人犯嫌疑人身分传唤其母亲到案。据了解,她不断落泪表示儿子仅逃亡前几天曾和她联络,被通缉后未再联系;检察官请她劝儿子投案,讯后请回。
  李宗瑞涉嫌下药迷奸数十名女星、女模,并偷拍性爱影片,截取的不雅照最近陆续曝光,各界哗然,台北地检署为查不雅照为何曝光,先排除曾被李性侵的被害陈姓姐妹花外流后,锁定本周二刊登不雅照的报纸。
  检方怀疑有警方办案人员将影片泄露给媒体,周二即以证人身分传唤该报撰稿记者张慧雯、陈慧贞,隔天再传影剧中心副总邓蔚伟到案,三人都拒绝说明照片来源。但检方认定报纸刊登李宗瑞窃录的猥亵画面,涉犯《刑法》最重可处2年徒刑的散布猥亵物品罪,以及最重可判刑5年的图利为妨害秘密罪,昨将三人改列被告,并再传三人说明,但三人请假。
作者: koala666    时间: 2012-8-17 13:19

这也不能全怪李宗瑞,这些女星也不自重,和这种色狼喝酒,活该!以后看台湾电视电影偶尔就能碰到女主人公了,呵呵
作者: 421818006    时间: 2012-8-17 16:21

现在我想到那些警察可是大饱眼福了
作者: 小黑狼是我    时间: 2012-8-17 16:23

有没有那些女的全套照片呀,让兄弟们也饱饱眼福
作者: zm2075980811    时间: 2012-8-18 10:33

哥   啥时候跟陈老师一样  弄个全套的
作者: providence_m    时间: 2012-8-18 10:35

什么时候有流出版就真是精彩了
作者: jzc2012    时间: 2012-8-18 10:52

我还没看到这些不雅照片,不知哪位大神能够贴出来啊,这哥们太牛了,都快赶上陈大师了,有点佩服!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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