又见虐鸥事件 大理一游客洱海抓海鸥被曝光遭处罚
3月16日,晚报记者从大理市森林公安局获悉,网友举报的在洱海游船上“虐鸥”男子已被处罚。
3月13日下午4点左右,大理洱海“杜鹃号”游船一层甲板上,一男子用食物诱捕海鸥,然后一把将海鸥抓住的照片被网友爆料,大理市森林公安局接报后及时开展调查。
通过网传内容及照片信息,在大理旅游集团洱海游船分公司的密切配合下,民警很快找到抓捕海鸥的人。经调查:曹某某(男,46岁,吉林省人)于当日下午4点左右,携家人乘坐大理旅游集团洱海游船分公司“杜鹃号”游玩,其间出于好奇,曹某某抓住一只海鸥进行触摸、喂食,随后将海鸥放飞。
曹某某的行为违反了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》第二十条第一款之规定,根据相关规定,大理市森林公安局对其依法进行了处罚。
点评:现在对于野生动物的保护管理很严格,为了避免发生这样的事情,对于野生动物,还是只是看看就好了。